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加快构建国家水网,推动省级水网建设,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广东、浙江、山东、江西、湖北、辽宁、广西7个省(自治区)作为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
《通知》强调,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锚定“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国家水网建设目标,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按照国家水网和区域水网总体布局,统筹谋划省级水网“纲、目、结”,进一步优化省级水网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互联互通、联调联控的网络格局,不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通知》从加快实施省级水网骨干工程建设、开展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先行先试、创新水网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省级层面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等方面,对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力争用3到5年时间,先导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创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切实发挥先导区示范引领作用。
原标题: 水利部确定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