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市监计量发[2022]70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制定、修订及宣贯计划的通知》,由甘肃省计量研究院为主承担了《四氢噻吩气体检测仪校准规范》的起草工作,目前该规范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现已完成。为了使上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能广泛适用和更具操作性,特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四氢噻吩(简称THT)是噻吩经催化氢化后得到一种含硫饱和杂环化合物,是无色透明有挥发性的液体,不溶于水,具有强烈的不愉快气味,它产生的臭味稳定、不易散发,空气中很低浓度就能闻到。由于其对煤气设备、运输管道垫片等材质没有腐蚀性,对人体嗅觉不会产生习惯钝化,符合GB50028-2006标准加臭剂要求,目前被少量加到城镇燃气中,取缔了原来使用的乙硫醇等加臭剂。国内各燃气公司多采用四氢噻吩气体检测仪对城镇燃气中的四氢噻吩浓度进行检测。
由于国内尚无适合四氢噻吩检测仪的校准规范,这使得在实际工作中对四氢噻吩检测仪的检测缺少可依据的计量技术规范,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应校准规范。
JJF 1071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持本规范制定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本规范的制定参考了GB 12358—2006《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及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J/T524-2018《加臭剂浓度监测仪》、CJJ/T148-2010《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等技术法规。
依据JJF 1071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架构上包括:范围;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10~35) ℃。
2.相对湿度:不大于85%。
3.大气压力:环境大气压。
4.工作环境应无影响检测仪正常工作的电磁场及干扰气体,校准现场应保持通风并采取安全措施。
校准用计量器具及配套设备:
1.气体标准物质。四氢噻吩有证气体标准物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2%,k=2。校准用气体浓度应换算至校准时温度和环境大气压。换算方法见附录D
2.零点气体。采用纯度为99.999%的氮气或合成空气(由纯度为99.999%的氮气和99.999%的氧气配制)。
3.秒表。电子秒表:1 h,最大允许误差±0.10 s;机械秒表:准确度等别不低于一等。
4.流量计。测量范围(0~1.5) L/min,准确度级别不低于4.0级。
5.大气压力计。分辨力:1 hPa ,MPE:±2.5 hPa。
6.温度计。测量范围(10~35)℃,MPE:±0.5 ℃。
7.减压阀及气体管路。使用不易与四氢噻吩气体发生反应或吸附的材质,如不锈钢阀和聚四氟乙烯管路等。
校准结果表达: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上反映,校准证书或报告至少包括以下信息:a) 标题,如“校准证书”;b)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c) 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d) 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e)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f) 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g) 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h) 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应用有关时,应对被校样品的抽样程序进行说明;i) 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编号;j) 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k) 校准环境的描述;l) 校准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m) 对校准规范的偏离的说明;n) 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o) 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p)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的声明。
复校时间间隔:
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检测仪的使用情况、使用者、检测仪本身质量等因素所决定,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建议不超过1年。如果对检测仪的检测数据有怀疑或检测仪更换主要部件及修理后应对检测仪重新校准。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测量上限不超过200mg/m3的四氢噻吩气体检测仪的校准。(更多详情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