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是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和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及其占全社会碳排放总量比例均将进一步提高。因此,当前应加快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步伐,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
近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城乡建设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引领,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筑,建设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建造,推进绿色低碳乡村建设,不断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方案》明确,2030年前,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转;建筑节能和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
《方案》提出了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推广绿色低碳建筑、建设绿色低碳基础设施、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绿色低碳建造、推进绿色低碳乡村建设等主要措施。
其中,针对污水垃圾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提出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到2025年,城市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左右。完善再生水、集蓄雨水等水源利用系统,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到2030年,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
农村方面,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合理确定排放标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推行微动力、低能耗、低成本的运行方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
同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大雨水蓄滞与利用,推进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和雨污分流改造,全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可渗透面积占比达45%。全面开展城市排水防涝隐患排查整治,逐步消除易涝区段和严重易涝积水点。编制完善推进城市防洪排涝、综合防灾等相关专项规划。
建筑用能方面,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应用,大力推广建筑屋顶、庭院分布式太阳能光伏设施建设,在项目立项和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同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推广钢结构住宅。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