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 时事热点】去年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陆续决策部署了省实验室、智慧岛等重大科创项目,命名了中试基地、创新联合体等创新平台,专项资金支持方向进一步拓展。同时,2021年,河南省财政厅牵头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科研经费管理改革 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对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提出新要求,要求“加快修改与意见不符的规定和办法”。
日前,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共同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支持2024年度省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类、科研设施维修改造和科研用房修缮类和共享平台建设类项目。
《通知》中明确,专项资金项目应与单位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工作相关,其中:科研设施维修改造类项目要严格依照标准定额据实核算申请;科研仪器购置类项目财政资金仅支持200万元(不含)以内,超出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
《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提到,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类主要购置用于本单位急需的实验、分析测试和科学技术研究的、且开放共享不能满足需求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且申报单位50万元及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则上已全部纳入河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
针对共享平台建设专项,主要支持经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或认定,并已实行开放共享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种质资源库、科学数据库、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等项目。其中,种质资源库重点支持农作物、水产、林木、微生物、食用菌、人类遗传资源、中药材等领域的建设项目。
除此之外,进口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前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出具相关意见;成套设备系统购买时,单个设备的关联度需进行说明;设备购置完成后需出具专家验收意见和使用测试报告。
据悉,网上申报时间为11月3日8:00-11月13日17:00(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