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各部门联合加快推进工程机械电动化

20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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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工信部印发《关于促进共享制造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共享经济在生产制造领域的创新应用,培育发展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意见重磅出台,为十四五期间共享制造模式的大发展打开了指路航灯。

  2019年,工信部印发《关于促进共享制造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共享经济在生产制造领域的创新应用,培育发展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意见重磅出台,为十四五期间共享制造模式的大发展打开了指路航灯。


  共享制造又称制造共享,或制造资源共享,是共享经济在生产制造领域的应用创新,是围绕生产制造各环节,运用共享理念将分散、闲置的生产资源集聚起来,弹性匹配、动态共享给需求方的新模式新业态。

  当前,我国已经有很多共享制造案例了,比如在机械加工、电子制造、纺织服装、科研仪器、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物流仓储等领域,已经有一批典型的共享制造平台,形成了产能对接、协同生产、共享工厂等多种新模式新业态,显示出很大的发展活力和潜力。

  今年上半年,福建石狮首个“共享工厂”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生产场所、仓储配套,为接单难的企业提供订单。纵然面对疫情影响,通过共享协同,12万件海外服装很快上线生产;在一些城市,轻工企业把设计、接单、组装等环节拆分共享,降低市场风险,集成供应链能力。

  针对大型企业机器人、数控机床、柔性生产装备等设备闲置、中小企业有需求但无力购买等现状,沈阳机床研制出了融合工业化、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集成化的i5智能能机床,并与神州数码、光大金控等公司合作,推行按需使用的C2M2C(Customer to Manufactory to Customer)共享经济模式。

  在共享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共享制造悄然兴起,制造业正在成为共享经济发展的主战场。目前共享制造受到欢迎,无疑为前沿制造工艺和流程的共享创造了条件,也能助力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例如,一些园区和产业集群里的企业,可以尝试共享工厂、检测设备、生产设施等,今后甚至可以共享资金、经验和技术服务等。

  整体来看,共享制造工厂包含预生产环节中技术及产品开发的中试、试产、开模等功能和生产实施环节中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商业化的生产制造功能,具有支持制造型研发和支持批量生产的两大属性。具有量产属性的共享制造工厂,需要数控机床、智能检测、生产仓储空间、工业机器人、服务处理器、智能操作系统、工业物联网、云计算平台、数据处理及存储等配置实现其产能共享的目的。

  制造企业的挑战与机会并存,作为链接这些制造企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他们的使命更为艰巨,“共享制造”下“平台+工厂”的模式离不开平台。如何搭建好反应速度快、相应准确度高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也已经成为了接下来亟需解决的问题。

  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网络平台,是共享经济发展的核心载体和基础支撑。就制造领域而言,依托于工业云平台,可以打通商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业务流、信息流、资金流,提供供应链、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协同,支持开展跨企业、跨区域的产业链协作,以此促进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助力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生产收益的转化。

  共享制造作为共享经济发展的一大主流领域,其发展前景广受业内人士看好。也许再过几年,以智能工厂为窗口,我们能够看到共享制造所催生的更多新业态和新成果。

  近期,工信部在其官网提到:将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实施《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工程机械和重卡电动化。

  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

  1.新能源重卡

  一、促进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推动新能源重卡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殊场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城市对新能源重卡研发或运营予以支持。

  2.特色领域

  二、开展重点区域全面电动化城市试点,选择部分试点城市,拟通过中央基建投资补助等方式,支持包括重卡在内的特色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

  3.工程机械电动化

  三、加快发展纯电动工程机械,积极推动锂电动力电池应用,进一步降低成本、提升寿命。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将以港口、城市公交等领域为重点,持续加大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力度。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持续推动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港口企业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和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产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生态环境部印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鼓励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技术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的应用,优先发展中小非道路移动机械动力装置的新能源化,逐步达到超低排放、零排放。

  同时,还要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推广使用,在重点区域城市规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针对上述法规,近两年来,全国各省市相继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已于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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