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最高可获得5000万元奖励 广州将重点支持特色工艺半导体产业的发展
摘要
鼓励有关单位承担国家部委开展的模拟芯片、智能传感器、宽禁带半导体、绝缘硅片等特色工艺半导体产业领域重大项目。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国拨资金拨付情况,市级给予相应资金配套,鼓励各区按照不低于市级配套金额给予相应支持,积极争取省级资金配套支持。
1月13日,第16届59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关于注特色工艺半导体产业优质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生态培育、促进产业应用推广、加强产业服务支持四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具体措施,帮助广州建设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第三极”核心承载区。 一是提高产业创新能力 (一)鼓励承担国家战略任务。鼓励有关单位承担模拟芯片、智能传感器、宽禁带半导体、绝缘硅片等特色工艺半导体行业的重大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国家资金拨付情况,市级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套,鼓励各区按照不低于市的配套金额给予相应的支持,积极争取省级资金配套支持。 (二)自主解决“卡脖子”问题。通过竞争择优,“揭榜挂帅”、部、省、市联动或市场化,大力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对技术含量高、产业驱动力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鼓励各区在省市支持的基础上给予配套设施。 二是加快产业生态培育 (三)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对于“十四五”期间我市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特色工艺半导体制造、密封测试、设备、材料项目,在省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2%的普惠性投资奖励的基础上,市级按省级普惠性投资奖励资金1%计算:1.支持配套设施,鼓励各区按不低于市级配套设施的金额给予相应支持。合格的集成电路制造、密封测试、设备、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优质发展基金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设备更新项目奖励不超过新设备购买额的20%,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5000万元,鼓励各区在市支持的基础上给予配套设施。按照市政府决定的“一项一议”政策,支持重点项目。 (四)加快引进和培育优质设计企业。努力引进一批优质设计企业,对新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加强对企业产品首轮流片的支持,使用多个项目晶圆(MPW)研发或首次完成全掩膜(Full mask)工程流片设计企业按不超过流片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各区在市级支持的基础上给予配套设施。 (五)推进高端材料设备布局。聚集和发展光掩膜、光刻胶、电子气体、高纯靶材、大硅片等制造材料生产线及其行业上下游,引进和培育沉积设备、蚀刻设备、离子注入设备、清洗设备等领先的制造设备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和推广集成电路设备,推荐纳入国家、省、市第一(套)重大技术设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对于符合要求的产品,同一企业同一设备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单(套)的30%。鼓励各区在市级支持的基础上给予配套设施。 三、促进产业应用推广 (六)支持供需两端协调联动。鼓励智能网络与新能源汽车、通信设备、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控制等领域的企业通过开放应用场景和产品优先应用,加强与特色工艺半导体企业的协调联动,培育国内高水平供应链,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本地化率。对于去年在广州从事设计或制造特色工艺半导体产品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根据不同增长水平,对今年采购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10%的产业联动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鼓励各区在市级支持的基础上给予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相关区政府)充分发挥广州汽车产业优势,支持广汽集团等主要链企业实施国内芯片批量应用,推动核心配套特色技术半导体企业的实施。 (七)鼓励开展车辆规级认证。通过AEC-Q系列、AQG系列可靠性标准或IATF16949系统认证、ISO26262功能安全管理系统认证等,对特色工艺半导体企业产品或生产线进行补贴,每家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各区在市级支持的基础上给予配套设施。 四、加强产业服务支持 (八)鼓励人才创业。结合企业经营规模、行业地位、人才集聚和产品独立控制,建立城市集成电路重点企业名单,设立专项补贴资金,给予重点企业一定的人才补贴配额,承担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生产部门骨干人才的关键或重要岗位。全产业链集成电路人才纳入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负担超过15%的部分给予补贴。鼓励各区在市级支持的基础上给予配套设施。 (九)推进公共平台建设。鼓励骨干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及其联合体建立研发和产业化创新平台,支持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IC设计平台、设备材料研发中心、测试认证中心、工程实验室、测试平台等,实现高能量的大规模集聚。按照规定对新获得国家和省级建设支持的平台项目给予相应支持,重点项目按照市政府决定的“一项目一议”政策给予支持。鼓励各区在市级支持的基础上给予配套设施。 (十)加快专业园区建设。协调产业空间布局,建设多个高质量、高质量的专业特色工业园区,鼓励配套建设符合产业特点的专业污水处理厂,提高专业服务水平,为企业发展预留空间。建立系统高效的协同保障体系,立项(备案)特色工业园区重点项目、规划、土地利用、环境评价、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等全过程,支持区政府以园区为项目单位,支持市、区国有企业开展工业园区土地,促进项目早期开工、早期建设、早期生产。 (十一)促进金融赋能产业。积极争取国家、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我市重大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银行信贷、融资租赁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并按实际贷款或融资部分的一定比例对重大项目进行贴现。支持企业利用主板、创业板、科技创新板等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发展。鼓励各类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进入集成电路领域,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企业并购重组、上市企业培育、企业技术改造和关键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领导作为集成电路产业班组长的作用,完善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及时将合格的重大项目纳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加强要素支持、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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